1、2016年4月至12月,潛江市城管支隊戶外廣告設置管理中心黨支部副書記張清新,違規(guī)公款吃喝,受到黨內(nèi)警告處分。
2、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,潛江市城管支隊戶外廣告設置管理中心主任、黨支部書記田宏平,違規(guī)公款吃喝,受到黨內(nèi)警告處分。
3、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,潛江市泰豐辦事處南荷村違規(guī)發(fā)放補貼,該村黨支部書記、村委會主任彭圣利負直接責任,受到黨內(nèi)警告處分。
4、2017年4月,潛江市興隆河流域水利管理站周磯工作站站長蔣啟朋,市城南河流域水利管理站泰豐工作站站長曾明,市荊么河流域水利管理站站長蔣方祥,市漢南河流域水利管理站澤口工作站站長劉明義,辦公用房面積超標,蔣啟朋、曾明、蔣方祥、劉明義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。